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702执251号 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蒋伟与被执行人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案件,(2018)浙0702民特61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蒋伟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1月0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702执25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