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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0194执421号

曹路与王振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5
公开日期
2021-09-03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曹路;王振敏

裁判文书全文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吉0194执421号曹路、王振敏:申请执行人曹路与被执行人王振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2000元,其中执行款11872元、执行费128元。申请执行人曹路自愿放弃其他执行请求,本院已将11872元转付给曹路。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