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522执146号
申请执行人:任立斌,男,1990年07月14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
被执行人:盛娅琪,女,1986年02月20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 本院在执行任立斌与盛娅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盛娅琪在金融机构账户内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盛娅琪在金融机构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1532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徐 晋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刘红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