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9001执42号之二申请执行人翟作英,女,1941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被执行人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机构代码证,32690436-8,地址济源市轵城镇南冢村。法定代表人袁文平。关于翟作英与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由一案,本院于2019年01月10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762×××9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0807.00元,现因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762×××9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0807.00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郭辉鹏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李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