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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481执4473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5
公开日期
2019-02-14
所属地区
海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481执447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被执行人:陈秦、项培青 关于本院执行的(2018)浙0481执4473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与被执行人陈秦、项培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浙0481民初6259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9年01月15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毛守群 联系电话:0573-8701****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