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浙0182执167号

金月婷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4
公开日期
2019-01-31
所属地区
建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金月婷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182执167号 金月婷、浙江沃姆森纺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金月婷与被执行人浙江沃姆森纺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金月婷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1月0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沃姆森纺织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182执16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