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粤1971执4794号 苏新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陈春梅、梁泽彬申请执行苏新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其他民事一案,被执行人苏新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已按照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全部偿还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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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梅、梁泽彬、苏新正等其他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粤1971执4794号 苏新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陈春梅、梁泽彬申请执行苏新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其他民事一案,被执行人苏新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已按照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全部偿还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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