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971执4185号 东莞市家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易少勋申请执行东莞市家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被执行人东莞市家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按照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全部偿还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来自:
易少勋、东莞市家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971执4185号 东莞市家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易少勋申请执行东莞市家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被执行人东莞市家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按照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全部偿还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