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浙0105执恢34号

周灵虹、周幼青、浙江知本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2
公开日期
2020-12-18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周灵虹;周幼青;浙江知本担保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105执恢34号 周灵虹、周幼青: 申请执行人浙江知本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灵虹、周幼青为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杭拱商初字第424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周灵虹、周幼青已付清款项,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