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粤1971执3372号 许志圣、罗雪妹: 袁炳强申请执行许志圣、罗雪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许志圣、罗雪妹已按照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全部偿还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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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炳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粤1971执3372号 许志圣、罗雪妹: 袁炳强申请执行许志圣、罗雪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许志圣、罗雪妹已按照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全部偿还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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