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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322执1442号

廖真英申请执行施竣鑫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1
公开日期
2019-02-22
所属地区
四川省富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廖真英;施竣鑫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川0322执1442号

申请执行人:廖真英,女,1971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富顺县。

被执行人:施竣鑫,男,1988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富顺县。本院在执行廖真英与施竣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施竣鑫有房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裁定如下:对被执行人施竣鑫所有的坐落于四川省富顺县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2**2,建筑面积:128.36平方米)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廖军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徐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