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9)苏0684执保1号申请人施汉平与被申请人周冬生:关于申请人施汉平与被申请人周冬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已根据生效的(2019)苏0684民初84号民事裁定书及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平台查询结果,采取了保全措施。查封了被申请人周冬生名下的牌号为苏F×××**和FE253R的汽车2辆,停止办理抵押、买卖、过户等转移手续,查封的有效期至2021年1月1日止,如需继续查封的,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继续查封,则自行解除查封,后果自负。本案已保全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