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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0426刑初249号

许秀银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0
公开日期
2021-09-03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非法占用农用地
当事人
许秀银

裁判文书全文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8)内0426刑初249号(2018)内0426刑初249号被告人许秀银,女,1970年4月2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被告人许秀银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经本院审理,于2018年12月13日作出(2018)内0426刑初249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

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三页落款处

人民陪审员“牛成海”出现错误;现更正为“髙吉忠”;本裁定书与补正的(2018)内0426刑初249号刑事判决书同时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萨初荣贵

审判员 袁 树 伟陪审员 高 吉 忠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齐 文 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