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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303民特6号

陈仲兰诉陈如武关于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0
公开日期
2019-04-30
所属地区
蚌埠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特别程序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当事人
陈仲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2019)皖0303民特6号陈仲兰:你(单位)诉陈如武关于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的起诉材料收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你(单位)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你(单位)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和《人民法院收费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在接到本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预交一审案件诉讼费,(本院开户帐号:),逾期不预交,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附: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一份(举证期限:30天)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