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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14民初1122号

罗安娜与高翀升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0
公开日期
2019-04-29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罗安娜;高翀升;高翀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京0114民初1122号原告罗安娜诉被告高翀申、高翀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罗安娜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张彦辉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雷迎新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