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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06执恢36号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与陆文龙、唐粉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0
公开日期
2021-05-19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陆文龙;唐粉红;俞云林;彭艳;周建荣;周连珍

裁判文书全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506执恢36号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陆文龙、唐粉红、俞云林、彭艳、周建荣、周连珍: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申请执行陆文龙、唐粉红、俞云林、彭艳、周建荣、周连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551771.09元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506民初453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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