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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683执恢19号

魏永沅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0
公开日期
2019-03-11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魏永沅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683执恢19号 申请执行人魏永沅与被执行人钱锦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683民初170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6月4日立案执行,后以长期和解终结执行。2019年1月8日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钱锦江恢复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钱锦江已全部履行,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