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晋0821执26号申请执行人石某某。被执行人穆某某。被执行人王某某临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晋0821民初217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0年1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穆某某名下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穆某某名下的存款589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姚玲
二〇一九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王波 来自:
石某某与穆某某、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冻结执行裁定书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晋0821执26号申请执行人石某某。被执行人穆某某。被执行人王某某临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晋0821民初217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0年1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穆某某名下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穆某某名下的存款589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姚玲
二〇一九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王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