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8)川1623执815号

王天宇、张明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5
公开日期
2019-04-26
所属地区
邻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天宇;张明同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川1623执815号

申请执行人:王天宇。

被执行人:张明同。 申请执行人王天宇依据(2018)川1623民初1376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张明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