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326执4258号 申请执行人平阳县上丰水管经营部,住所地平阳县。 法定代表人王秋良。 被执行人叶金君,男,1966年6月24日出生,住平阳县。 申请执行人平阳县上丰水管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叶金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叶金君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来自:
叶金君、平阳县上丰水管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326执4258号 申请执行人平阳县上丰水管经营部,住所地平阳县。 法定代表人王秋良。 被执行人叶金君,男,1966年6月24日出生,住平阳县。 申请执行人平阳县上丰水管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叶金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叶金君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