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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4执12320号

刘德良、范友来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4
公开日期
2021-02-02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刘德良;范友来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0604执12320号 刘德良、范友来: 关于刘德良申请执行范友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粤0604民初4228号民事判决],本院于2018年12月1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范友来向申请人刘德良支付案款32500元,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471元。申请执行人刘德良放弃剩余债权并以执行完毕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