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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687民初43号

钟某与海阳市某企业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4
公开日期
2020-06-28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海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钟某;海阳市某企业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鲁0687民初43号

原告:钟某,住海阳市。

被告:海阳市某企业,住海阳市。 本院受理上列原告、被告行政处罚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普通程序,公开/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张某与被告海阳市某行政机关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长 范 平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 聂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