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执 结 通 知 书(2018)苏1302执6182号连振军、王四通:我院于2018年12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连振军与被执行人王四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5)宿城民初字第3282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已履行4617.42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该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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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振军与王四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执 结 通 知 书(2018)苏1302执6182号连振军、王四通:我院于2018年12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连振军与被执行人王四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5)宿城民初字第3282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已履行4617.42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该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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