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81执恢33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陈鹏: 申请执行人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鹏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浙0381民初4060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1月0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鹏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81执恢3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