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黔0324执恢124号 王廷秀、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王廷秀与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2112.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3842.80元,其中,本金112112.80元,案件执行费1730.00元。本院已于2019年1月4日将该款转付给王廷秀。至此,王廷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正劳人仲案字【2017】第70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