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1083执10号
申请执行人:祝旦镇,男,1956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乳山市。
被执行人:乳山市万和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乳山市乳山口镇工业园江门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军,董事长。申请执行人祝旦镇与被执行人乳山市万和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乳山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1083民初288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乳山市万和食品有限公司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乳山市万和食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240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张 涛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 宋大伟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