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鲁0602民特7号
申请人:栾芳平。
申请人:刘德峰。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栾芳平与申请人刘德峰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王 焕 文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 刘壹铭(代) 搜索“”
栾芳平、刘德峰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鲁0602民特7号
申请人:栾芳平。
申请人:刘德峰。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栾芳平与申请人刘德峰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王 焕 文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 刘壹铭(代)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