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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782刑初2447号

李霞佩、傅爱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4
公开日期
2020-07-21
所属地区
义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当事人
李霞佩;傅爱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七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七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8)浙0782刑初2447号 公诉机关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傅爱红,女,1971年2月23日出生于浙江省衢州市,汉族,小学文化,家住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5月4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李霞佩,女,1989年12月7日出生于安徽省枞阳县,汉族,大专文化,家住安徽省枞阳县。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7月20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雷建军,浙江红太阳(金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义检刑诉[2018]23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傅爱红、李霞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邓立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傅爱红、李霞佩及其辩护人雷建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7年5月份,徐某9、马某(另案处理)经过商议,共同推广“欣喜美1580健康财富项目”,并约定六四分成,由马某负责投资、提供资源及场地,即义乌市稠州西路388号的浙江彬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由徐某9负责运营和市场推广,彬润公司法人代表即被告人李霞佩负责公司财务、日常管理及新闻发布会组织策划,被告人傅爱红负责发展市场,王某30(另案处理)负责项目推广及宣传讲解,徐某11(另案处理)负责后台系统管理维护和积分发放。该项目具体对外宣传会员全球公牌政策如下:会员花1580元人民币购买一盒玛参,送1200积分,分三个分红点排队,每个分红点400个积分,每笔新订单产生的1200积分40%作为现金分红(可提现金),50%为复投积分,10%作为公司运营费用。经九次积分复投(无需费用)出局,最多拿到现金95220元的回报。截至2017年6月7日,该项目已在全国9个省市以上发展了42个报单中心,分布在浙江省(杭、宁、金、台、衢)及上海、江西、江苏、福建、安徽、湖南等地,参与会员数1171人,涉案金额1000万余元。现查明: 1、2017年5月25日,被害人熊某1通过黄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92元。 2、2017年5月,被害人蔡某通过马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1440元。 3、2017年5月22日,被害人卢某1通过微信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12000元。 4、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王某1通过蒋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92元。 5、2017年5月,被害人黄某1通过马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000元。 6、2017年6月2日,被害人张某1通过黄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7、2017年5月11日,被害人李某1通过汪舰艇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5800元。 8、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汤某1通过江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9、2017年6月2日,被害人徐某1通过江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0、2017年6月2日,被害人徐某2通过江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2017年6月2日,被害人宋某1通过江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2、2017年6月1日,被害人颜某1、吴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23700元,没有返现。 13、2017年6月1日,被害人王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4、2017年6月,被害人姜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5、2017年6月6日,被害人贾某1通过楼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6、2017年6月,被害人何某1通过王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7、2017年6月6日,被害人吴某2通过龚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8、2017年6月7日,被害人何某2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9、2017年6月1日,被害人龚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0、2017年6月2日,被害人吴某3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1、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刘某1通过龚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2、2017年6月6日,被害人楼某1通过张某1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3、2017年6月,被害人龚某2通过贾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4、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刘某2通过刘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5、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黄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11060元,没有返现。 26、2017年6月5日,被害人王某3通过何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7、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王某4通过刘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8、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楼某2通过刘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9、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楼某3通过刘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30、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刘某3(用丈夫刘某11平身份证投的)通过龚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2640元,没有返现。 31、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张某2通过杨某10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2640元,没有返现。 32、2017年6月1日,被害人王某5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33、2017年6月1日,被害人丁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34、2017年6月7日,被害人王某6通过他人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35、2017年6月1日,被害人朱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没有返现。 36、2017年6月2日,被害人徐某3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37、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陈某1通过杨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38、2017年6月1日,被害人龚某3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39、2017年6月5日,被害人王某7通过陈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40、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朱某2通过王某2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41、2017年5月19日,被害人李某2通过江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9480元,返现480元。 42、2017年5月23日,被害人程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800元,损失780元。 43、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陈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23700元,没有返现,损失23700元。 44、2017年6月3日,被害人陈某3通过傅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45、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傅某1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46、2017年5月21日,被害人贾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6033元。 47、2017年5月19日,被害人陈某4通过杨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780元。 48、2017年6月,被害人童某1通过熊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49、2017年6月4日,被害人陈某5通过王某2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50、2017年5月17日,被害人杨某1通过熊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5600元,收到产品5瓶。 51、2017年5月11日,被害人熊某2通过朱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4000元,返现9000元。 52、2017年6月2日,被害人傅某2通过王某2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3700元,没有返现。 53、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陈某6通过余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0元,没有返现。 54、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朱某3通过马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7380元,返现3120元,收到产品4瓶。 55、2017年5月底,被害人俞某1、俞某2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56、2017年6月8日,被害人沈某投资欣喜美项目17380元,返现6300元。 57、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陈某7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58、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陈某8通过杨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59、2017年5月11日被害人盛某1通过李霞佩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0元,返现13860元,收到产品5瓶。 60、2017年6月6日,被害人陈某9通过施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61、2017年6月1日,被害人丁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62、2017年6月,被害人过惠兰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收到产品5瓶。 63、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王某8通过杨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64、2017年5月29日,被害人傅某3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65、2017年6月,被害人龚某4通过龚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66、2017年5月23日,被害人杨某2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1000元。 67、2017年6月8日,被害人江某1通过刘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68、2017年5月24日,被害人潘某1通过程某2等人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6860元,返现1900元,收到玛参产品5瓶。 69、2017年5月23日,被害人刘某4通过马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26400元,返现70000元,收到产品40瓶。 70、2017年5月22日,被害人程某2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3180元,返现7000元,收到玛参产品21瓶。 71、2017年6月3日,被害人贺某1通过杨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72、2017年6月5日,被害人楼某4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73、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陈某10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74、2017年6月2日,被害人何某3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75、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3通过黄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收到产品2瓶。 76、2017年6月8日,被害人王某9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9500元,没有返现。 77、2017年5月24日,被害人潘某2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5280元,没有返现。 78、2017年6月7日,被害人楼某5通过陈某1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79、2017年6月5日,被害人龚某5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没有返现。 80、2017年6月3日,被害人龚某6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81、2017年6月1日,被害人胡某1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82、2017年5月26日,被害人傅某4通过王某2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9480元,返现2000元。 83、2017年6月4日,被害人杨某3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84、2017年6月8日,被害人方某1通过袁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85、2017年6月8日,被害人张某4通过袁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86、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方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87、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柯某投资欣喜美项目投资4740元,没有返现。 88、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赵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89、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龚某7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0元,没有返现。 90、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宋某2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3700元,没有返现。 91、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郑某1通过贾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0元,没有返现。 92、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胡某2通过辛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7380元,没有返现。 93、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贾某3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3180元,没有返现。 94、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杨某4通过辛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5、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吴某4通过余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9500元,没有返现。 96、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辛某1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其中7900元是杨某6所投资。 97、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倪某通过吴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8、2017年5月29日,被害人戴某1通过吴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3700元,没有返现。 99、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叶某1通过金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00、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黄某3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09020元,没有返现。 101、2017年6月9日,被害人毛某1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102、2017年6月3日,被害人徐某4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03、2017年6月6日,被害人项某1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04、2017年6月3日,被害人柴某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105、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金某1通过龚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106、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刘某5通过季夏冰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0元,没有返现。 107、2017年6月9日,被害人骆某通过陈某1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08、2017年6月8日,被害人楼某6投资欣喜美项目9480元,返现480元。 109、2017年6月3日,被害人项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10、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龙某1通过高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11、2017年6月7日,被害人麻某通过龚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2、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陈某11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3、2017年6月,被害人陶某1通过蒋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114、2017年6月6日,被害人龚三妹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收到产品4瓶。 115、2017年5月29日,被害人余某1通过余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6、2017年5月26日,被害人冯某通过马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5148元。 117、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虞某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118、2017年6月5日,被害人程某3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后程某3投资23700元,没有返现。 119、2017年6月,被害人蒋某1通过杨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20、2017年6月9日,被害人曾某通过刘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21、2017年6月7日,被害人蒋某2通过蒋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22、2017年6月7日,被害人王某10通过蒋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23、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盛某2通过盛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24、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梅某1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89600元,没有返现。 125、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叶某2通过陈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126、2017年5月10日,被害人段某1通过张某1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3000元,收到产品2瓶。 127、2017年5月20日,被害人张某5通过何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400元,收到产品5瓶。 128、2017年5月19日,被害人何某4通过微信得知,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000元,收到产品3瓶。 129、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盛某3通过杨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2640元,没有返现。 130、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杨某5通过盛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31、2017年6月,被害人盛某4通过李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没有返现。 132、2017年6月,被害人吴某5通过盛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33、2017年5月,被害人吴某6通过李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7380元,返现6600元,收到产品5瓶。 134、2017年5月,被害人黄某4通过李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2300元,收到产品2瓶。 135、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6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36、2017年5月,被害人周某1通过胡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3200元。 137、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洪某1通过胡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38、2017年5月,被害人蒋某3通过郑某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39、2017年5月,被害人申某通过金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3400元。 140、2017年5月,被害人钱某1通过陈某1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41、2017年5月,被害人杨某6通过余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42、2017年6月8日,被害人林某1通过杨某13、张某2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43、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王某11通过卢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44、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卢某2通过何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45、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张某7通过张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6340元,没有返现。 146、2017年6月,被害人郑某2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47、2017年6月3日,被害人林某2通过秦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48、2017年5月26日,被害人张某8通过张某2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5000元。 149、2017年5月19日,被害人陈某12通过朱红卫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返现600元。 150、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卢某3通过熊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51、2017年6月8日,被害人汪某1通过熊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52、2017年6月5日,被害人杨某7通过王某22华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53、2017年6月,被害人盛某5通过孙敏钢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360元,没有返现。 154、2017年5月,被害人洪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5000元。 155、2017年5月,被害人张某9通过马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1000元。 156、2017年6月,被害人卢某4通过罗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57、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戴某2通过占光明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58、2017年6月8日,被害人孙某通过薛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59、2017年5月,被害人郑某3通过余银珠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5000元。 160、2017年5月23日,被害人徐某5通过郑某10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1800元。 161、2017年5月29日,被害人余某2通过王渭珍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62、2017年6月,被害人邵某通过童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收到产品1瓶。 163、2017年5月,被害人金某2通过关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35090元,返现15010元。 164、2017年5月,被害人郑某4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5940元。 165、2017年5月21日,被害人章某1通过郑某1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800元。 166、2017年5月18日,被害人廖某通过李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792元。 167、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毛某2通过廖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68、2017年6月1日,被害人方某3通过翁天才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69、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饶某通过余利萍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9480元,没有返现。 170、2017年5月19日,被害人严某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792元。 171、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12通过张某2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72、2017年6月2日,被害人张某10通过翁天才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73、2017年5月29日,被害人王某13通过王卸文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74、2017年6月8日,被害人郑某5通过蒋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75、2017年6月5日,被害人张某11通过廖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9480元,返现3700元。 176、2017年5月29日,被害人吴某7通过王某1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77、2017年6月6日,被害人叶某3通过张某1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78、2017年6月8日,被害人楼某7通过蒋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79、2017年5月29日,被害人王某14通过王卸文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80、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5通过吴某1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81、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周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82、2017年6月,被害人江某2通过叶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83、2017年5月19日,被害人吴某8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1584元。 184、2017年6月6日,被害人张某12通过李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85、2017年6月4日,被害人蒋某4通过吴某1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86、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吴某9投资欣喜美项目12640元,返现5900元。 187、2017年6月2日,被害人余某3通过张桂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 188、2017年6月1日,被害人叶某4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89、2017年6月3日,被害人周某3通过廖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9480元,返现3800元。 190、2017年6月3日,被害人汤某2通过周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9480元,返现3800元。 191、2017年5月30日,被害人崔某通过叶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92、2017年6月6日,被害人何某5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93、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郑某6投资欣喜美项目7951元,没有返现。 194、2017年5月29日,被害人吴某10通过廖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9480元,没有返现。 195、2017年5月18日,被害人李某3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1990元。 196、2017年5月29日,被害人王某16通过祝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97、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黄某5通过郑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51元,没有返现。 198、2017年6月7日,被害人陈某13通过叶某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800元。 199、2017年5月29日,被害人喻某通过余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00、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郑某7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01、2017年6月,被害人翁某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02、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周某4通过刘某1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00元,没有返现。 203、2017年5月,被害人齐某通过余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收到玛参1瓶。 204、2017年5月25日,被害人谷某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92元,收到玛参1瓶。 205、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包腾飞通过姜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06、2017年5月,被害人姜某2通过林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92元,收到玛参1瓶。 207、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黄某6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92元,收到玛参1瓶。 208、2017年5月,被害人周某5通过吴某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09、2017年6月,被害人陈某14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10、2017年5月,被害人宋某3通过祝根姣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11、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祝某1通过祝根姣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12、2017年5月28日,被害人郑某8通过汪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13、2017年5月,被害人张某13通过郑某1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6340元,返现16000元。 214、2017年5月,被害人汤某3通过潘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15、2017年6月5日,被害人方某4通过关咏花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800元。 216、2017年5月,被害人章某2通过赖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00000元,返现50000元。 217、2017年5月,被害人龙某2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 218、2017年5月,被害人龙某3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89540元,没有返现。(由章某2退还) 219、2017年5月,被害人汪某2通过李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800元,收到产品3瓶。(由章某2退还)。 220、2017年5月,被害人洪某3通过李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1386元。(由章某2退还)。 221、2017年5月,被害人李某4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1280元,收到产品1瓶。(由章某2退还)。 222、2017年5月,被害人姜某3通过李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1386元,收到产品1瓶。(由章某2退还)。 223、2017年5月,被害人方某5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8960元,返现6000元。(由章某2退还)。 224、2017年5月,被害人许某1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没有返现。(由章某2退还)。 225、2017年5月,被害人徐某6通过方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2120元,返现792元。(由章某2退还)。 226、2017年5月,被害人叶某5通过徐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由章某2退还)。 227、2017年5月,被害人胡某3通过徐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由章某2退还)。 228、2017年5月,被害人徐某7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0元,返现6000元。(由章某2退还)。 229、2017年6月,被害人刘某6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由章某2退还)。 230、2017年5月,被害人许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由章某2退还)。 231、2017年5月,被害人徐某8通过徐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由章某2退还)。 232、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7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由章某2退还)。 233、2017年5月,被害人汪某3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由章某2退还)。 234、2017年5月,被害人章某3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由章某2退还)。 235、2017年5月,被害人胡某4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返现3000元。(由章某2退还)。 236、2017年5月,被害人章某4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1550元。(由章某2退还)。 237、2017年5月,被害人戴某3通过徐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680元。(由章某2退还)。 238、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8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500元。(由章某2退还)。 239、2017年5月,被害人陶某2通过余银珠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3580元,返现780元。 240、2017年6月8日,被害人蒋某5通过蒋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3700元,没有返现。 241、2017年6月5日,被害人胡某5通过刘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42、2017年7月,被害人范某1通过杨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43、2017年5月,被害人梅某2通过杨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44、2017年5、6月,被害人王某19通过胡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45、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20通过李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46、2017年5月,被害人胡某6通过胡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2900元。 247、2017年5月,被害人胡某7通过胡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2800元。 248、2017年4月,被害人关某1通过陈某1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3520元,没有返现。 249、2017年7月,被害人颜某2通过黄某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50、2017年6月3日,被害人吴某11通过张小华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51、2017年6月,被害人谭某1通过李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52、2017年5月,被害人李某5、周某6通过王某2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800元。 253、2017年6月,被害人梁某通过金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54、2017年5月,被害人田某通过王某2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55、2017年5月,被害人金某3通过才维泽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7380元,返现3200元。 256、2017年7月,被害人王某21通过金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57、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22通过赵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3000元,返现4740元。 258、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14通过张某2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59、2017年6月,被害人邴某通过赵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60、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金某4通过张某2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 261、2017年5月,被害人杨某8通过王某2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62、2016年夏天,被害人敖某1通过赵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900元。 263、2017年6月,被害人魏某通过张某2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64、2017年6月,被害人韩某通过王某2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65、2017年,被害人鲍某通过赵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66、2017年5月27日,被害人黄某7通过王玉珍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损失4740元。 267、2017年5月26日,被害人王某23通过张某2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68、2017年5月26日,被害人张某15通过张某2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69、2017年5月26日,被害人何某6通过张某2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70、2017年夏天,被害人程某4(网友高某(音)出钱用她的名字投资的)投资欣喜美项目1200元,损失不清楚。 271、2017年6月,被害人朗正翠通过图图(真名不详)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72、2017年6月,被害人杨某9通过罗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73、2017年,被害人施某1通过王某2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00元。 274、2017年5月25日,被害人刘某7通过杨某1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75、2017年6月,被害人邓某通过熊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76、2017年6月3日,被害人郝某通过黄某10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77、2017年6月,被害人刘某8(郝某母亲)通过黄某10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78、2017年7月,被害人张某16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79、2017年5月,被害人龙某4通过王某2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8960元,返现5000元。 280、2017年6月,被害人毛某3通过方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800元。 281、2017年5月,被害人章某5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802元(实际上是章某2投资)。 282、2017年5月,被害人方某6投资金额不清楚,返现800元(实际上是章某2投资)。 283、2017年5月,被害人汪某4投资金额不清楚,返现790元(实际上是章某2投资)。 284、2017年,被害人金某5通过李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85、2017年5月,被害人刘某9通过吕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86、2017年5月31日,被害人钱某2通过龚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其他集资人员及投资金额以电子数据为准。 指控认为,被告人傅爱红、李霞佩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被告人傅爱红、李霞佩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 辩护人雷建军提出,被告人李霞佩系初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生育有一子,年幼体弱多病,其夫马某系同案犯现已被羁押,建议对被告人李霞佩减轻处罚在三年以下量刑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 2017年5月份,徐某9、马某(均已判刑)经过商议,共同推广“欣喜美1580健康财富项目”,并约定六四分成,由马某负责投资、提供资源及场地,即义乌市稠州西路388号的浙江彬润科技有限公司,由徐某9负责运营和市场推广,公司法人代表即被告人李霞佩负责公司财务、日常管理及新闻发布会组织策划,被告人傅爱红负责发展市场,王某30(已判刑)负责项目推广及宣传讲解,徐某11(已判刑)负责后台系统管理维护和积分发放。该项目具体对外宣传会员全球公牌政策如下:会员花1580元人民币购买一盒玛参,送1200积分,分三个分红点排队,每个分红点400个积分,每笔新订单产生的1200积分40%作为现金分红(可提现金),50%为复投积分,10%作为公司运营费用。经九次积分复投(无需费用)出局,最多拿到现金95220元的回报。目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人员共计280余名,涉案金额200万余元,已返现36万余元。具体如下: 1、2017年5月,被害人熊某1通过黄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92元。 2、2017年5月,被害人蔡某通过马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1440元。 3、2017年5月,被害人卢某1通过微信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全部返还。 4、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通过蒋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92元。 5、2017年5月,被害人黄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700元。 6、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1通过黄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7、2017年5月,被害人李某1通过汪舰艇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2640元,返现5800元。 8、2017年5月,被害人汤某1通过江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9、2017年6月,被害人徐某1通过江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0、2017年6月,被害人徐某2通过江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2017年6月,被害人宋某1通过江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2、2017年6月,被害人颜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13、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4、2017年6月,被害人姜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5、2017年6月,被害人贾某1通过楼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6、2017年6月,被害人何某1通过王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7、2017年6月,被害人吴某2通过龚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8、2017年6月,被害人何某2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9、2017年6月,被害人龚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0、2017年6月,被害人吴某3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1、2017年5月,被害人刘某1通过龚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2、2017年6月,被害人楼某1通过张某1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3、2017年6月,被害人龚某2通过贾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4、2017年5月,被害人刘某2通过刘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5、2017年5月,被害人黄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6、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3通过何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7、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4通过刘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8、2017年5月,被害人楼某2通过刘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9、2017年5月,被害人楼某3通过刘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30、2017年5月,被害人刘某3通过龚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960元。 31、2017年5月,被害人张某2通过杨某10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960元。 32、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5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33、2017年6月,被害人丁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34、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6通过他人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35、2017年6月,被害人朱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没有返现。 36、2017年6月,被害人徐某3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37、2017年5月,被害人陈某1通过杨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240元。 38、2017年6月,被害人龚某3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39、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7通过陈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40、2017年5月,被害人朱某2通过王某2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41、2017年5月,被害人李某2通过江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9480元,返现480元。 42、2017年5月,被害人程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800元。 43、2017年5月,被害人陈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23700元,没有返现。 44、2017年6月,被害人陈某3通过傅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45、2017年5月,被害人傅某1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1680元。 46、2017年5月,被害人贾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6033元。 47、2017年5月,被害人陈某4通过杨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780元。 48、2017年6月,被害人童某1通过熊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49、2017年5月,被害人陈某5通过王某2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240元。 50、2017年5月,被害人杨某1通过熊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5600元,收到产品5瓶。 51、2017年5月,被害人熊某2通过朱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全部返现。 52、2017年6月,被害人傅某2通过王某2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3700元,没有返现。 53、2017年5月,被害人陈某6通过余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0元,没有返现。 54、2017年5月,被害人朱某3通过马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7380元,返现3120元,收到产品4瓶。 55、2017年5月,被害人俞某1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3600元。 56、2017年6月,被害人沈某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300元。 57、2017年5月,被害人陈某7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1920元。 58、2017年5月,被害人陈某8通过杨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59、2017年5月,被害人盛某1通过李霞佩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0元,返现13860元,收到产品5瓶。 60、2017年6月,被害人陈某9通过施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61、2017年6月,被害人丁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62、2017年6月,被害人过惠兰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没有返现,收到产品5瓶。 63、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8通过杨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64、2017年5月,被害人傅某3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65、2017年6月,被害人龚某4通过龚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66、2017年5月,被害人杨某2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1920元。 67、2017年5月,被害人潘某1通过程某2等人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3700元,返现3720元,收到玛参产品5瓶。 68、2017年5月,被害人刘某4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0元,全部返还。 69、2017年5月,被害人程某2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2120元,返现7000元。 70、2017年6月,被害人贺某1通过杨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71、2017年6月,被害人楼某4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72、2017年5月,被害人陈某10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73、2017年6月,被害人何某3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74、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3通过黄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75、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9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4760元,没有返现。 76、2017年5月,被害人潘某2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1680元。 77、2017年6月,被害人楼某5通过陈某1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78、2017年6月,被害人龚某5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没有返现。 79、2017年6月,被害人龚某6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80、2017年6月,被害人胡某1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81、2017年5月,被害人傅某4通过王某2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返现2000元。 82、2017年6月,被害人杨某3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83、2017年6月,被害人方某1通过袁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84、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4通过袁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85、2017年5月,被害人方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1080元。 86、2017年5月,被害人柯某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960元。 87、2017年5月,被害人赵某1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88、2017年5月,被害人龚某7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0元,返现3480元。 89、2017年5月,被害人宋某2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0、2017年5月,被害人郑某1通过贾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1、2017年5月,被害人胡某2通过辛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2、2017年5月,被害人贾某3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3、2017年5月,被害人杨某4通过辛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4、2017年5月,被害人吴某4通过余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5、2017年5月,被害人倪某通过吴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6、2017年5月,被害人戴某1通过吴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7、2017年5月,被害人叶某1通过金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98、2017年6月,被害人毛某1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99、2017年6月,被害人徐某4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00、2017年6月,被害人项某1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01、2017年6月,被害人柴某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102、2017年5月,被害人金某1通过龚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没有返现。 103、2017年5月,被害人刘某5通过季夏冰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04、2017年6月,被害人骆某通过陈某1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05、2017年6月,被害人楼某6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480元。 106、2017年5月,被害人龙某1通过高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07、2017年6月,被害人麻某通过龚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08、2017年5月,被害人陈某11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09、2017年6月,被害人陶某1通过蒋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0、2017年6月,被害人龚三妹通过傅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收到产品4瓶。 111、2017年5月,被害人余某1通过余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2、2017年5月,被害人冯某通过马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5148元。 113、2017年5月,被害人虞某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240元。 114、2017年6月,被害人程某3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后程某3投资23700元,返现1080元。 115、2017年6月,被害人蒋某1通过杨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6、2017年6月,被害人蒋某2通过蒋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7、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10通过蒋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8、2017年5月,被害人盛某2通过盛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19、2017年5月,被害人梅某1通过汪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20、2017年5月,被害人叶某2通过陈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1680元。 121、2017年5月10日,被害人段某1通过张某1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3000元。 122、2017年5月,被害人张某5通过何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400元,收到产品5瓶。 123、2017年5月,被害人何某4通过微信得知,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000元,收到产品3瓶。 124、2017年5月,被害人盛某3通过杨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2640元,没有返现。 125、2017年5月,被害人杨某5通过盛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26、2017年6月,被害人盛某4通过李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127、2017年6月,被害人吴某5通过盛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28、2017年5月,被害人吴某6通过李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600元,收到产品5瓶。 129、2017年5月,被害人黄某4通过李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2300元,收到产品2瓶。 130、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6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240元。 131、2017年5月,被害人周某1通过胡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3200元。 132、2017年5月,被害人洪某1通过胡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33、2017年5月,被害人蒋某3通过郑某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34、2017年5月,被害人申某通过金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3400元。 135、2017年5月,被害人钱某1通过陈某1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36、2017年5月,被害人杨某6通过余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37、2017年6月,被害人林某1通过杨某13、张某2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38、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1通过卢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39、2017年5月,被害人卢某2通过何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40、2017年5月,被害人张某7通过张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0540元,没有返现。 141、2017年6月,被害人郑某2通过秦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42、2017年6月,被害人林某2通过秦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43、2017年5月,被害人张某8通过张某2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5000元。 144、2017年5月,被害人陈某12通过朱红卫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返现600元。 145、2017年5月,被害人卢某3通过熊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46、2017年6月,被害人汪某1通过熊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47、2017年6月,被害人杨某7通过王某22华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48、2017年6月,被害人盛某5通过孙敏钢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149、2017年5月,被害人洪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5000元。 150、2017年5月,被害人张某9通过马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1000元。 151、2017年6月,被害人卢某4通过罗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52、2017年5月,被害人戴某2通过占光明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53、2017年6月,被害人孙某通过薛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54、2017年5月,被害人郑某3通过余银珠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5000元。 155、2017年5月,被害人徐某5通过郑某10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1800元。 156、2017年5月,被害人余某2通过王渭珍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57、2017年6月,被害人邵某通过童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收到产品1瓶。 158、2017年5月,被害人金某2通过关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全部返还。 159、2017年5月,被害人郑某4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5940元。 160、2017年5月,被害人章某1通过郑某1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800元。 161、2017年5月,被害人廖某通过李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792元。 162、2017年5月,被害人毛某2通过廖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63、2017年6月,被害人方某3通过翁天才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64、2017年5月,被害人饶某通过余利萍介绍,投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65、2017年5月,被害人严某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792元。 166、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12通过张某2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1920元。 167、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10通过翁天才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68、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3通过王卸文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69、2017年6月,被害人郑某5通过蒋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70、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11通过廖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71、2017年5月,被害人吴某7通过王某1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72、2017年6月,被害人叶某3通过张某1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73、2017年6月,被害人楼某7通过蒋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74、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4通过王卸文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75、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5通过吴某1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600元。 176、2017年5月,被害人周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77、2017年6月,被害人江某2通过叶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78、2017年5月,被害人吴某8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1584元。 179、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12通过李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80、2017年6月,被害人蒋某4通过吴某1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81、2017年5月,被害人吴某9投资欣喜美项目12640元,返现5900元。 182、2017年6月,被害人余某3通过张桂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全部返还。 183、2017年6月,被害人叶某4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84、2017年6月,被害人周某3通过廖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85、2017年6月,被害人汤某2通过周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86、2017年5月,被害人崔某通过叶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87、2017年6月,被害人何某5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88、2017年5月,被害人郑某6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89、2017年5月,被害人吴某10通过廖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没有返现。 190、2017年5月,被害人李某3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1990元。 191、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6通过祝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92、2017年5月,被害人黄某5通过郑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193、2017年5月,被害人喻某通过余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94、2017年5月,被害人郑某7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195、2017年5月,被害人周某4通过刘某1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00元,没有返现。 196、2017年5月,被害人齐某通过余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240元,收到玛参1瓶。 197、2017年5月,被害人谷某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92元,收到玛参1瓶。 198、2017年5月,被害人包腾飞通过姜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199、2017年5月,被害人姜某2通过林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92元,收到玛参1瓶。 200、2017年5月,被害人黄某6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92元,收到玛参1瓶。 201、2017年5月,被害人周某5通过吴某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02、2017年6月,被害人陈某14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03、2017年5月,被害人宋某3通过祝根姣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240元。 204、2017年5月,被害人祝某1通过祝根姣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05、2017年5月,被害人郑某8通过汪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06、2017年5月,被害人张某13通过郑某1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6340元,返现16000元。 207、2017年5月,被害人汤某3通过潘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08、2017年6月,被害人方某4通过关咏花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800元。 209、2017年5月,被害人章某2通过赖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56880元,返现50000元。 210、2017年5月,被害人龙某2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240元。 211、2017年5月,被害人龙某3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89540元,没有返现。 212、2017年5月,被害人汪某2通过李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800元,收到产品3瓶。 213、2017年5月,被害人洪某3通过李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1386元。 214、2017年5月,被害人李某4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1280元,收到产品1瓶。 215、2017年5月,被害人姜某3通过李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1386元,收到产品1瓶。 216、2017年5月,被害人方某5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000元。 217、2017年5月,被害人许某1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没有返现。 218、2017年5月,被害人徐某6通过方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792元。 219、2017年5月,被害人叶某5通过徐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20、2017年5月,被害人胡某3通过徐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21、2017年5月,被害人徐某7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000元。 222、2017年5月,被害人许某2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23、2017年5月,被害人徐某8通过徐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24、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7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240元。 225、2017年5月,被害人汪某3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26、2017年5月,被害人章某3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480元。 227、2017年5月,被害人胡某4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返现4580元。 228、2017年5月,被害人章某4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1550元。 229、2017年5月,被害人戴某3通过徐某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680元。 230、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18通过章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0元,返现6500元。 231、2017年5月,被害人陶某2通过余银珠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80元。 232、2017年6月,被害人蒋某5通过蒋某6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23700元,没有返现。 233、2017年6月,被害人胡某5通过刘某1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34、2017年5、6月,被害人王某19通过胡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35、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20通过李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36、2017年5月,被害人胡某6通过胡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2900元。 237、2017年5月,被害人胡某7通过胡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返现2800元。 238、2017年5月,被害人关某1通过陈某1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1060元,返现3000元。 239、2017年6月,被害人颜某2通过黄某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没有返现。 240、2017年6月,被害人吴某11通过张小华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41、2017年6月,被害人谭某1通过李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42、2017年5月,被害人李某5通过王某27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800元。 243、2017年6月,被害人梁某通过金某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44、2017年5月,被害人田某通过王某2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45、2017年5月,被害人金某3通过才维泽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7380元,返现3200元。 246、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21通过金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960元。 247、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22通过赵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2640元,返现4740元。 248、2017年5月,被害人张某14通过张某2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3160元,返现240元。 249、2017年5月,被害人邴某通过赵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240元。 250、2017年5月,被害人金某4通过张某2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51、2017年5月,被害人杨某8通过王某2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240元。 252、2017年夏天,被害人敖某2通过赵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返现900元。 253、2017年6月,被害人魏某通过张某2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54、2017年5月,被害人韩某通过王某2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240元。 255、2017年5月,被害人鲍某通过赵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56、2017年5月,被害人黄某7通过王玉珍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57、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23通过张某2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6320元,没有返现。 258、2017年5月,被害人张某15通过张某2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59、2017年5月,被害人何某6通过张某2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60、2017年6月,被害人朗正翠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61、2017年6月,被害人杨某9通过罗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62、2017年,被害人施某1通过王某2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700元。 263、2017年5月,被害人刘某7通过杨某14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240元。 264、2017年6月,被害人邓某通过熊某2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65、2017年6月,被害人郝某通过黄某10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66、2017年6月,被害人刘某8(郝某母亲)通过黄某10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267、2017年6月,被害人张某16通过黄某3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68、2017年5月,被害人龙某4通过王某29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2640元,返现5000元。 269、2017年6月,被害人毛某3通过方某5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返现800元。 270、2017年,被害人金某5通过李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71、2017年5月,被害人刘某9通过吕某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1580元,没有返现。 272、2017年5月,被害人钱某2通过龚某8介绍,投资欣喜美项目7900元,没有返现。 273、2017年6月,被害人刘某6投资欣喜美项目4740元,没有返现。 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了被告人李霞佩中国银行的40×××86账户、中国建设银行的62×××73账户。 另查明,被告人傅爱红目前心脏术后有风湿性心脏病、房颤、心功不全。被告人李霞佩与同案犯马某,育有一子马翊宸(现年2周岁)。 上述事实,被告人傅爱红、李霞佩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熊某1、蔡某、卢某1、王某1、黄某1、张某1、李某1、汤某1、徐某1、徐某2、宋某1、颜某1等人的陈述,共犯徐某9、马某、王某3徐某11的供述,证人张某17、周某7、吴某12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合作协议,欣喜美奖金制度细则,客户消费奖励机制,欣喜美玛参销售订单表,欣喜美系统数据,营业执照,记账本,申诉书,联名行政请求,项目开发合同书,微信转账截图复印件,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处罚资料,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关于转处陈某19等人有关举报材料的通知,接受证据清单,报单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情况统计表,银行交易清单,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证明,协查说明,公司内部通讯录,欣喜美2017全球发布盛典,临时安保服务合同,欣喜美会员全球公牌政策,欣喜美奖励政策、接单中心服务标准,六月份市场政策公告,羁押证明,情况说明,超声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出生医学证明,抓获经过,被告人傅爱红、李霞佩的供述,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金额的问题,经查,1、指控的“其他集资参与人员及投资金额以电子数据为准”部分(即起诉书指控的第1起至第286起除外的部分),并无相关集资参与人的笔录,结合有关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该部分指控证据不足,均不予认定。2、指控的第67、96、100、109、120、198、201、242、243、270起,仅有集资参与人陈述,但无相关的电子数据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该部分指控证据不足,不予认定。3、指控的第281、282、283起,结合章某5、方某6、汪某4、章某2等人的陈述,可以认定为系章某2借用该三人的身份证进行投资,该三人的投资金额及返现金额计入章某2名下。

本院认为,被告人傅爱红、李霞佩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但指控金额有误,予以纠正。被告人傅爱红、李霞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傅爱红、李霞佩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雷建军提出被告人李霞佩系初犯、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建议对被告人李霞佩减轻处罚在三年以下量刑并适用缓刑的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傅爱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李霞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三、被告人傅爱红、李霞佩的犯罪所得予以追缴,返还各集资参与人(其中已到案的被害人及返还金额详见清单),追缴不足部分,由各被告人退赔。 四、公安机关冻结的财产,由冻结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丁樟仁

人民陪审员  金程程

人民陪审员  朱堂辉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代

书 记员  鲍丽萍 返还清单: 序号 姓名 金额(元) 序号 姓名 金额(元) 熊某1 陈某3 蔡某 傅某1 王某1 贾某2 黄某1 陈某4 张某1 童某1 李某1 陈某5 汤某1 杨某1 徐某1 傅某2 徐某2 陈某6 宋某1 朱某3 颜某1 俞某1 王某2 沈某 姜某1 陈某7 贾某1 陈某8 何某1 盛某1 吴某2 陈某9 何某2 丁某2 龚某1 过惠兰 吴某3 王某8 刘某1 傅某3 楼某1 龚某4 龚某2 杨某2 刘某2 潘某1 黄某2 程某2 王某3 贺某1 王某4 楼某4 楼某2 陈某10 楼某3 何某3 刘某3 张某3 张某2 王某9 王某5 潘某2 丁某1 楼某5 王某6 龚某5 朱某1 龚某6 徐某3 胡某1 陈某1 傅某4 龚某3 杨某3 王某7 方某1 朱某2 张某4 李某2 方某2 程某1 柯某 陈某2 赵某1 龚某7 蒋某3 宋某2 申某 郑某1 钱某1 胡某2 杨某6 贾某3 林某1 杨某4 王某11 吴某4 卢某2 倪某 张某7 戴某1 郑某2 叶某1 林某2 毛某1 张某8 徐某4 陈某12 项某1 卢某3 柴某 汪某1 金某1 杨某7 刘某5 盛某5 骆某 洪某2 楼某6 张某9 龙某1 卢某4 麻某 戴某2 陈某11 孙某 陶某1 郑某3 龚三妹 徐某5 余某1 余某2 冯某 邵某 虞某 郑某4 程某3 章某1 蒋某1 廖某 蒋某2 毛某2 王某10 方某3 盛某2 饶某 梅某1 严某 叶某2 王某12 段某1 张某10 张某5 王某13 何某4 郑某5 盛某3 张某11 杨某5 吴某7 盛某4 叶某3 吴某5 楼某7 吴某6 王某14 黄某4 王某15 张某6 周某2 周某1 江某2 洪某1 吴某8 张某12 汪某3 蒋某4 章某3 吴某9 胡某4 叶某4 章某4 周某3 戴某3 汤某2 王某18 崔某 陶某2 何某5 蒋某5 郑某6 胡某5 吴某10 王某19 李某3 王某20 王某16 胡某6 黄某5 胡某7 喻某 关某1 郑某7 颜某2 周某4 吴某11 齐某 谭某1 谷某 李某5 包腾飞 梁某 姜某2 田某 黄某6 金某3 周某5 王某21 陈某14 王某22 宋某3 张某14 祝某1 邴某 郑某8 金某4 张某13 杨某8 汤某3 敖某2 方某4 魏某 章某2 韩某 龙某2 鲍某 龙某3 黄某7 汪某2 王某23 洪某3 张某15 李某4 何某6 姜某3 郎正翠 方某5 杨某9 许某1 施某1 徐某6 刘某7 叶某5 邓某 胡某3 郝某 徐某7 刘某8 许某2 张某16 徐某8 龙某4 王某17 毛某3 金某5 钱某2 刘某9 刘某6 合计 1641587元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