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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湘0521执保491号

(2018)湘0521执保491号叶志娥、艾祥根继承纠纷通知书

法院
邵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4
公开日期
2019-01-08
所属地区
邵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继承纠纷
当事人
0

裁判文书全文

邵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湘0521执保491号叶志娥、艾祥根:叶志方、叶志新:你(们)申请继承纠纷一案,本院根据叶志娥、艾祥根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冻结被申请人叶志新银行存款50061.18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可供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