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豫1202执235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周娜娜,女,1981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三门峡市湖滨区,。
被执行人:杜粉峡,女,1960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三门峡市湖滨区。。本院在执行周娜娜与杜粉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本案终结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8)豫1202执235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何江波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 郑 辉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