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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324执1487号

蒋可丰、永嘉县环境保护局环保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4
公开日期
2021-03-03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蒋可丰;永嘉县环境保护局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324执1487号 永嘉县环境保护局、蒋可丰: 申请执行人永嘉县环境保护局与被执行人蒋可丰环保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蒋可丰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324执148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