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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602执恢1077号

孙燕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3
公开日期
2020-10-26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孙燕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602执恢1077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绍越商初字第0015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12月26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孙燕与被执行人喻传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40000+829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40000元,执行费829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