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浙0802执285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衢州市柯城老薛地板商行,注册号33080260508193,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恒滔五金交电市场****。 经营者:薛运中,男,1968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京山县。
被执行人:戴宏建,男,1975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衢州市柯城老薛地板商行与被执行人戴宏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需要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8)浙0802执2856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恢复执行期间为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两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叶志新
审判员 刘道平
审判员 张 华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书记员 雷一东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