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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湘0203执653号

株洲大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江文斌返还原物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3
公开日期
2019-02-28
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当事人
株洲大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文斌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湘0203执653号申请执行人株洲大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晏家湾。

法定代表人:许志超,执行董事。被执行人江文斌,女,1950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醴陵市。株洲大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江文斌返还原物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