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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1081执71号

陈云飞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3
公开日期
2019-03-20
所属地区
温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陈云飞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受 理 申 请 执 行 案 件 通 知 书 (2019)浙1081执71号 陈云飞: 陈云飞与柯灵芝、柯兆夫关于追偿权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执行费不预收,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在执行中,权利人必须依法行使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举证义务,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和地址等有关状况。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