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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湘07执730号

湖南鑫盛达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开源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2
公开日期
2019-02-11
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湖南鑫盛达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省开源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07执730号 湖南鑫盛达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省开源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南鑫盛达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省开源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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