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3执321号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美美商务酒店(原名:宜如家商务快捷):本院在执行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南阳市宛城区美美商务酒店(原名:宜如家商务快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南阳市宛城区美美商务酒店(原名:宜如家商务快捷)已于2019年12月27日向申请执行人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合计40000元,申请执行人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放弃对剩余款项的权利,现申请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