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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82执5452号

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2
公开日期
2019-03-11
所属地区
临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82执5452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杨笑笑、叶剑申请执行人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笑笑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