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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06执2号

顾华蓉与苏州掌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2
公开日期
2021-05-18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顾华蓉;苏州掌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苏0506执2号

申请执行人:顾华蓉,女,1986年12月29出生,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被执行人:苏州掌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法定代表人:李元宏。申请执行人顾华蓉与被执行人苏州掌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该案苏劳人仲案字(2019)第46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苏州掌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苏州掌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1573.0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范志明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书记员  顾正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