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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110执9128号

王海顺劳动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2
公开日期
2019-02-03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王海顺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110执9128号 王海顺: 杭州聚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王海顺与被执行人杭州聚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现已强制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附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人吴希根,0571-86206901。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