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581执4号任武根、武冈市胜浪建材有限公司、许拥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本院于2019年1月2日立案执行的任武根申请武冈市胜浪建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0757.6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来自:
任武根与武冈市胜浪建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581执4号任武根、武冈市胜浪建材有限公司、许拥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本院于2019年1月2日立案执行的任武根申请武冈市胜浪建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0757.6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