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282执5183号 白金宝: 文化: 申请执行人白金宝与被执行人文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浙0282民初5956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白金宝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09月05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15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282执518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承办人:莫建江电话:0574-6391****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