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1执1673号 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东莞市羚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与被执行人东莞市羚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35号松山湖人民法庭 联系人:王志雄、谢静生 联系电话:0769-2224**** 传真号码:0769-26622257 邮编号码:523008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