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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110执恢1921号

胡先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2
公开日期
2019-02-02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胡先光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110执恢1921号 胡先光: 赵洪建: 申请执行人胡先光与被执行人赵洪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盛法官,0571-86296179。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