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黑0208执156号敖宝辰、胡晓鹏:敖宝辰与胡晓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833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000.00元,其中,本金50000.00元,利息18339.00元(未执行到位的18339.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8年12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敖宝辰。至此,敖宝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黑0208民初162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