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豫1526执1227号申请执行人秦某,男,汉族,1991年1月11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被执行人杨某,女,汉族,1990年6月7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本院在执行秦某申请执行杨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7)豫1526执67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万 筱
审判员 邬志江
审判员 吕亚静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 强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