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8)吉2426执保字168号
申请人:蔡娜,女,1959年7月4日出生,汉族,教师,现住大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哲建,吉林吉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帆,吉林吉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申请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新奇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吉林省安图县。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华宜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蔡娜与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新奇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蔡娜于2018年12月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新奇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延边州安图县池北区,东至二道白河、西至林地、南至5#地块、北至池北新村,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延州国用(2016)第242607xxx号,查封价值以1769743.78元为限。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为上述保全提供了信用担保。本院于2018年12月7日作出的(2018)吉2426民初1313-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受理后,于2018年12月13日移送立案庭拟立(2018)吉2426执保168号立案执行,于2018年12月13日移交执行局,于2018年12月20日,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被申请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新奇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延边州安图县池北区,东至二道白河、西至林地、南至5#地块、北至池北新村,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延州国用(2016)第242607xxx号(查封价值以1769743.78元为限)土地进行了查封,查封期限三年(查封前与延边州国土资源局沟通后得知,该土地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借用延边州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批号批复的土地使用权证,涉案土地的所有手续、产籍登记情况,均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未移送到延边州国土资源局,故协助执行单位是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至此,安图县人民法院2018年12月7日作出的(2018)吉2426民初1313-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内容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通知如下:(2018)吉2426执保字第168号,申请人蔡娜与被申请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新奇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申请保全一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孔祥慧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柴寿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