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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11执4号

申请执行人周泉与被执行人北安市通北镇人民政府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8
公开日期
2021-09-03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黑11执4号本院在执行周泉与北安市通北镇人民政府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北安市通北镇人民政府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给付的全部标的额12735605.07元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