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黑0604执1558号
申请执行人:王立民
被执行人:王亚雷本院在执行王立民与被执行人王亚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主动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18)黑0604执155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 冰
审判员 张欣乐
审判员 张志伟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王龙
书记员刘连娟 搜索“”
王立民与王亚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黑0604执1558号
申请执行人:王立民
被执行人:王亚雷本院在执行王立民与被执行人王亚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主动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18)黑0604执155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 冰
审判员 张欣乐
审判员 张志伟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王龙
书记员刘连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