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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302执6698号

伍福珍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8
公开日期
2021-03-25
所属地区
惠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伍福珍;美锐龙柏电路(惠州)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302执6698号

申请执行人:伍福珍,女,1973年6月1日出生,住址:惠州市仲凯高新区惠风东二路。

被执行人:美锐龙柏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古塘坳工业区龙柏工业。 关于申请执行人伍福珍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美锐龙柏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生效的惠仲劳人仲案字(2018)0317号仲裁裁决书,被执行人美锐龙柏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伍福珍返还案件款本金39512元、执行费488元,被执行人美锐龙柏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已履行上述款项。现本案依法通知双方惠仲劳人仲案字(2018)0317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